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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手樓新盤 - 維港頌

維港頌

住宅

  • 項目地址:[北角- 北角] 城市花園道32號

  • 網址:http://www.harbourglory.com.hk

  • 發展商:長實

  • 最近地鐵站:港鐵北角站

  • 小學校網:14

  • 中學校區:港島東區

  • 總座數:6

  • 單位總數:378

  • 單位總層數:1座、7座、8座:7至33樓,不包括13,14,24樓
    3座、5座:7至37樓,不包括13,14,24,34樓,19樓為庇護層
    6座:8至37樓,不包括13,14,24,34樓

  • 關鍵日:預計2019年第1季

圖片 平面圖
鳥瞰圖 停車場 立面圖 位置圖 虛擬圖 佈局圖 規劃圖
01座07(AB) 01座08-16(AB) 01座17-25(AB) 01座26-33(AB) 03座07(AB) 03座08-17(AB) 03座18-27(AB) 03座28-37(AB) 05座07(AB) 05座08-17(AB) 05座18-27(AB) 05座28-37(AB) 06座08(ABCDE) 06座09-17(ABCDE) 06座18-26(ABCDE) 06座27-30(ABCDE) 06座31-37(ABCDE) 07座07(AB) 07座07(AB) 07座08-16(AB) 07座17-25(AB) 07座26-33(AB) 08座07(AB) 08座08-16(AB) 08座17-25(AB) 08座26-33(AB)
消耗表
待售中 銷售中 暫停銷售 已售
列表 表格
共找到條信息
單位 實用(呎) 售價(萬) 呎價(萬) 最後成交價(萬) 最後成交呎價(萬) 成交日期 狀態
待售中 銷售中 暫停銷售 已售
列表 表格
成交信息
成交記錄 成交分析
臨約日期
共找到條信息
成交日期 臨約日期 單位 實用(呎) 成交價(萬) 呎價 訂價(萬) 呎價
成交日期 臨約日期 單位 實用(呎) 成交價(萬) 呎價 訂價(萬) 呎價
付款優惠

價單5C

付款方案

A 建築期付款–照售價

1. 成交金額 5% 臨時訂於買方簽署臨時賣合約時繳付,方並須於其 5 個工作天內簽署賣合約。
2. 成交
額 2.5% 加付訂方簽署臨時賣合約後 90 天繳付。
3. 成交
額 2.5% 加付訂方簽署臨時賣合約 180 天繳付。
4. 成交
額 2.5% 於方簽署臨時賣合約 270 天繳付。
5. 成交
額 2.5% 於方簽署臨時賣合約 360 天繳付。
6. 成交
額 85% 成交額餘款於賣方就其能力將物業有效地轉讓予方一事向方發出通知的日期的 14 天繳付。
1. 成交金額 5% 臨時訂於買方簽署臨時賣合約時繳付,方並須於其 5 個工作天內簽署賣合約。
2. 成交
額 5% 加付訂方簽署臨時賣合約 90 天繳付。
3. 成交
額 90% 成交額餘款於方簽署臨時賣合約後 180 天繳付。

其它優惠

提早付清餘款現金回贈2.5%(180天內,適用A付款計劃)

如買方提前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80 天內付清成交金額餘款,可分別獲賣方送出成交金額 2.5% 之現金回贈。詳情以相關交易文件條款作準。
如買方提前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80天後但300天內付清成交金額餘款,可分別獲賣方送出成交金額 2% 之現金回贈。詳情以相關交易文件條款作準。
額外售價 30% 折扣
(i) 額外售價 15% 折扣; 及
(ii) 代繳從價印花稅(上限為成交慹金額 15%)優惠;及
限於相關交易文件條款及條件(包括但不限於買方須依照買賣合約訂定的日期付清所購住宅物業每一期樓款及餘款#),賣方會代買方繳付所購之住宅物業所須就買賣合約繳付的從價印花稅(上限為成交金額的 15%)。
(i) 額外售價 15% 折扣; 及
(ii) 代繳買家印花稅優惠;及
限於相關交易文件條款及條件(包括但不限於買方須依照買賣合約訂定的日期付清所購住宅物業每一期樓款及餘款#),賣方會代買方繳付所購之住宅物業所須就買賣合約繳付的從價印花稅(上限為成交金額的 15%)。
(i) 額外售價 25.75% 折扣; 及
(ii) 代繳從價印花稅(上限為成交慹金額 4.25%)優惠;及
限於相關交易文件條款及條件(包括但不限於買方須依照買賣合約訂定的日期付清所購住宅物業每一期樓款及餘款#),賣方會代買方繳付所購之住宅物業所須就買賣合約繳付的從價印花稅(上限為成交金額的 4.25%)。
如買方不論任何原因最終沒有採用「成交金額50%第一按揭」安排及「成交金額30%第二按揭」安排,並依照買賣合約訂定的日期付清每一期樓款及成交金額餘款#,可獲賣方送出成交金額 5% 現金回贈。詳情以相關交易文件條款作準。
# 以賣方代表律師實際收到款項日期計算
如買方不論任何原因最終沒有採用「成交金額30%第二按揭」安排,並依照買賣合約訂定的日期付清每一期樓款及成交金額餘款#,可獲賣方送出成交金額 2% 現金回贈。詳情以相關交易文件條款作準。
# 以賣方代表律師實際收到款項日期計算

價單3D

付款方案

A 建築期付款–照售價

1. 成交金額 5% 臨時訂於買方簽署臨時賣合約時繳付,方並須於其 5 個工作天內簽署賣合約。
2. 成交
額 2.5% 加付訂方簽署臨時賣合約後 90 天繳付。
3. 成交
額 2.5% 加付訂方簽署臨時賣合約 180 天繳付。
4. 成交
額 2.5% 於方簽署臨時賣合約 270 天繳付。
5. 成交
額 2.5% 於方簽署臨時賣合約 360 天繳付。
6. 成交
額 85% 成交額餘款於賣方就其能力將物業有效地轉讓予方一事向方發出通知的日期的 14 天繳付。
1. 成交金額 5% 臨時訂於買方簽署臨時賣合約時繳付,方並須於其 5 個工作天內簽署賣合約。
2. 成交
額 5% 加付訂方簽署臨時賣合約 90 天繳付。
3. 成交
額 90% 成交額餘款於方簽署臨時賣合約後 180 天繳付。

其它優惠

提早付清餘款現金回贈2.5%(180天內,適用A付款計劃)

如買方提前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80 天內付清成交金額餘款,可分別獲賣方送出成交金額 2.5% 之現金回贈。詳情以相關交易文件條款作準。
如買方提前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80天後但300天內付清成交金額餘款,可分別獲賣方送出成交金額 2% 之現金回贈。詳情以相關交易文件條款作準。
額外售價 30% 折扣
(i) 額外售價 15% 折扣; 及
(ii) 代繳買家印花稅優惠;及
限於相關交易文件條款及條件(包括但不限於買方須依照買賣合約訂定的日期付清所購住宅物業每一期樓款及餘款#),賣方會代買方繳付所購之住宅物業所須就買賣合約繳付的從價印花稅(上限為成交金額的 15%)。
(i) 額外售價 15% 折扣; 及
(ii) 代繳買家印花稅優惠;及
限於相關交易文件條款及條件(包括但不限於買方須依照買賣合約訂定的日期付清所購住宅物業每一期樓款及餘款#),賣方會代買方繳付所購之住宅物業所須就買賣合約繳付的從價印花稅(上限為成交金額的 15%)。
(i) 額外售價 25.75% 折扣; 及
(ii) 代繳從價印花稅(上限為成交慹金額 4.25%)優惠;及
限於相關交易文件條款及條件(包括但不限於買方須依照買賣合約訂定的日期付清所購住宅物業每一期樓款及餘款#),賣方會代買方繳付所購之住宅物業所須就買賣合約繳付的從價印花稅(上限為成交金額的 4.25%)。
如買方不論任何原因最終沒有採用「成交金額50%第一按揭」安排及「成交金額30%第二按揭」安排,並依照買賣合約訂定的日期付清每一期樓款及成交金額餘款#,可獲賣方送出成交金額 5% 現金回贈。詳情以相關交易文件條款作準。
# 以賣方代表律師實際收到款項日期計算
如買方不論任何原因最終沒有採用「成交金額30%第二按揭」安排,並依照買賣合約訂定的日期付清每一期樓款及成交金額餘款#,可獲賣方送出成交金額 2% 現金回贈。詳情以相關交易文件條款作準。
# 以賣方代表律師實際收到款項日期計算

價單2E

付款方案

A 建築期付款–照售價

1. 成交金額 5% 臨時訂於買方簽署臨時賣合約時繳付,方並須於其 5 個工作天內簽署賣合約。
2. 成交
額 2.5% 加付訂方簽署臨時賣合約後 90 天繳付。
3. 成交
額 2.5% 加付訂方簽署臨時賣合約 180 天繳付。
4. 成交
額 2.5% 於方簽署臨時賣合約 270 天繳付。
5. 成交
額 2.5% 於方簽署臨時賣合約 360 天繳付。
6. 成交
額 85% 成交額餘款於賣方就其能力將物業有效地轉讓予方一事向方發出通知的日期的 14 天繳付。
1. 成交金額 5% 臨時訂於買方簽署臨時賣合約時繳付,方並須於其 5 個工作天內簽署賣合約。
2. 成交
額 5% 加付訂方簽署臨時賣合約 90 天繳付。
3. 成交
額 90% 成交額餘款於方簽署臨時賣合約後 180 天繳付。

其它優惠

提早付清餘款現金回贈2.5%(180天內,適用A付款計劃)

如買方提前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80 天內付清成交金額餘款,可分別獲賣方送出成交金額 2.5% 之現金回贈。詳情以相關交易文件條款作準。
如買方提前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80天後但300天內付清成交金額餘款,可分別獲賣方送出成交金額 2% 之現金回贈。詳情以相關交易文件條款作準。
額外售價 30% 折扣
(i) 額外售價 15% 折扣; 及
(ii) 代繳從價印花稅(上限為成交慹金額 15%)優惠;及
限於相關交易文件條款及條件(包括但不限於買方須依照買賣合約訂定的日期付清所購住宅物業每一期樓款及餘款#),賣方會代買方繳付所購之住宅物業所須就買賣合約繳付的從價印花稅(上限為成交金額的 15%)。
(i) 額外售價 15% 折扣; 及
(ii) 代繳買家印花稅優惠;及
限於相關交易文件條款及條件(包括但不限於買方須依照買賣合約訂定的日期付清所購住宅物業每一期樓款及餘款#),賣方會代買方繳付所購之住宅物業所須就買賣合約繳付的從價印花稅(上限為成交金額的 15%)。
(i) 額外售價 25.75% 折扣; 及
(ii) 代繳從價印花稅(上限為成交慹金額 4.25%)優惠;及
限於相關交易文件條款及條件(包括但不限於買方須依照買賣合約訂定的日期付清所購住宅物業每一期樓款及餘款#),賣方會代買方繳付所購之住宅物業所須就買賣合約繳付的從價印花稅(上限為成交金額的 4.25%)。
如買方不論任何原因最終沒有採用「成交金額50%第一按揭」安排及「成交金額30%第二按揭」安排,並依照買賣合約訂定的日期付清每一期樓款及成交金額餘款#,可獲賣方送出成交金額 5% 現金回贈。詳情以相關交易文件條款作準。
# 以賣方代表律師實際收到款項日期計算
如買方不論任何原因最終沒有採用「成交金額30%第二按揭」安排,並依照買賣合約訂定的日期付清每一期樓款及成交金額餘款#,可獲賣方送出成交金額 2% 現金回贈。詳情以相關交易文件條款作準。
# 以賣方代表律師實際收到款項日期計算

價單1E

付款方案

A 建築期付款–照售價

1. 成交金額 5% 臨時訂於買方簽署臨時賣合約時繳付,方並須於其 5 個工作天內簽署賣合約。
2. 成交
額 2.5% 加付訂方簽署臨時賣合約後 90 天繳付。
3. 成交
額 2.5% 加付訂方簽署臨時賣合約 180 天繳付。
4. 成交
額 2.5% 於方簽署臨時賣合約 270 天繳付。
5. 成交
額 2.5% 於方簽署臨時賣合約 360 天繳付。
6. 成交
額 85% 成交額餘款於賣方就其能力將物業有效地轉讓予方一事向方發出通知的日期的 14 天繳付。
1. 成交金額 5% 臨時訂於買方簽署臨時賣合約時繳付,方並須於其 5 個工作天內簽署賣合約。
2. 成交
額 5% 加付訂方簽署臨時賣合約 90 天繳付。
3. 成交
額 90% 成交額餘款於方簽署臨時賣合約後 180 天繳付。

其它優惠

提早付清餘款現金回贈2.5%(180天內,適用A付款計劃)

如買方提前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80 天內付清成交金額餘款,可分別獲賣方送出成交金額 2.5% 之現金回贈。詳情以相關交易文件條款作準。
如買方提前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80天後但300天內付清成交金額餘款,可分別獲賣方送出成交金額 2% 之現金回贈。詳情以相關交易文件條款作準。
額外售價 30% 折扣
(i) 額外售價 15% 折扣; 及
(ii) 代繳從價印花稅(上限為成交慹金額 15%)優惠;及
限於相關交易文件條款及條件(包括但不限於買方須依照買賣合約訂定的日期付清所購住宅物業每一期樓款及餘款#),賣方會代買方繳付所購之住宅物業所須就買賣合約繳付的從價印花稅(上限為成交金額的 15%)。
(i) 額外售價 15% 折扣; 及
(ii) 代繳買家印花稅優惠;及
限於相關交易文件條款及條件(包括但不限於買方須依照買賣合約訂定的日期付清所購住宅物業每一期樓款及餘款#),賣方會代買方繳付所購之住宅物業所須就買賣合約繳付的從價印花稅(上限為成交金額的 15%)。
(i) 額外售價 25.75% 折扣; 及
(ii) 代繳從價印花稅(上限為成交慹金額 4.25%)優惠;及
限於相關交易文件條款及條件(包括但不限於買方須依照買賣合約訂定的日期付清所購住宅物業每一期樓款及餘款#),賣方會代買方繳付所購之住宅物業所須就買賣合約繳付的從價印花稅(上限為成交金額的 4.25%)。
如買方不論任何原因最終沒有採用「成交金額50%第一按揭」安排及「成交金額30%第二按揭」安排,並依照買賣合約訂定的日期付清每一期樓款及成交金額餘款#,可獲賣方送出成交金額 5% 現金回贈。詳情以相關交易文件條款作準。
# 以賣方代表律師實際收到款項日期計算
如買方不論任何原因最終沒有採用「成交金額30%第二按揭」安排,並依照買賣合約訂定的日期付清每一期樓款及成交金額餘款#,可獲賣方送出成交金額 2% 現金回贈。詳情以相關交易文件條款作準。
# 以賣方代表律師實際收到款項日期計算

價單4F

付款方案

A 建築期付款–照售價

1. 成交金額 5% 臨時訂於買方簽署臨時賣合約時繳付,方並須於其 5 個工作天內簽署賣合約。
2. 成交
額 2.5% 加付訂方簽署臨時賣合約後 90 天繳付。
3. 成交
額 2.5% 加付訂方簽署臨時賣合約 180 天繳付。
4. 成交
額 2.5% 於方簽署臨時賣合約 270 天繳付。
5. 成交
額 2.5% 於方簽署臨時賣合約 360 天繳付。
6. 成交
額 85% 成交額餘款於賣方就其能力將物業有效地轉讓予方一事向方發出通知的日期的 14 天繳付。
1. 成交金額 5% 臨時訂於買方簽署臨時賣合約時繳付,方並須於其 5 個工作天內簽署賣合約。
2. 成交
額 5% 加付訂方簽署臨時賣合約 90 天繳付。
3. 成交
額 90% 成交額餘款於方簽署臨時賣合約後 180 天繳付。

其它優惠

提早付清餘款現金回贈2.5%(180天內,適用A付款計劃)

如買方提前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80 天內付清成交金額餘款,可分別獲賣方送出成交金額 2.5% 之現金回贈。詳情以相關交易文件條款作準。
如買方提前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80天後但300天內付清成交金額餘款,可分別獲賣方送出成交金額 2% 之現金回贈。詳情以相關交易文件條款作準。
額外售價 30% 折扣
(i) 額外售價 15% 折扣; 及
(ii) 代繳從價印花稅(上限為成交慹金額 15%)優惠;及
限於相關交易文件條款及條件(包括但不限於買方須依照買賣合約訂定的日期付清所購住宅物業每一期樓款及餘款#),賣方會代買方繳付所購之住宅物業所須就買賣合約繳付的從價印花稅(上限為成交金額的 15%)。
(i) 額外售價 15% 折扣; 及
(ii) 代繳買家印花稅優惠;及
限於相關交易文件條款及條件(包括但不限於買方須依照買賣合約訂定的日期付清所購住宅物業每一期樓款及餘款#),賣方會代買方繳付所購之住宅物業所須就買賣合約繳付的從價印花稅(上限為成交金額的 15%)。
(i) 額外售價 25.75% 折扣; 及
(ii) 代繳從價印花稅(上限為成交慹金額 4.25%)優惠;及
限於相關交易文件條款及條件(包括但不限於買方須依照買賣合約訂定的日期付清所購住宅物業每一期樓款及餘款#),賣方會代買方繳付所購之住宅物業所須就買賣合約繳付的從價印花稅(上限為成交金額的 4.25%)。
如買方不論任何原因最終沒有採用「成交金額50%第一按揭」安排及「成交金額30%第二按揭」安排,並依照買賣合約訂定的日期付清每一期樓款及成交金額餘款#,可獲賣方送出成交金額 5% 現金回贈。詳情以相關交易文件條款作準。
# 以賣方代表律師實際收到款項日期計算
如買方不論任何原因最終沒有採用「成交金額30%第二按揭」安排,並依照買賣合約訂定的日期付清每一期樓款及成交金額餘款#,可獲賣方送出成交金額 2% 現金回贈。詳情以相關交易文件條款作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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