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手樓新盤 - 翰林峰
翰林峰
熱售 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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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地址:[堅尼地城- 石塘咀] 皇后大道西46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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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商:恒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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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地鐵站:港鐵香港大學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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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校網: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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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校區:中西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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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座數: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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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總數: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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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總層數:共37層:地庫2樓,地庫1樓,地下,1樓至39樓(不設4,13,14,24,34樓)
11樓為庇護層 -
關鍵日:預計2019年第4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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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樓處:中環國際金融中心1期21樓 <br>查詢電話:2295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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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範單位:中環國際金融中心1期21樓
座 | 單位 | 實用(呎) | 售價(萬) | 呎價(萬) | 最後成交價(萬) | 最後成交呎價(萬) | 成交日期 | 狀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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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日期 | 臨約日期 | 單位 | 實用(呎) | 成交價(萬) | 呎價 | 訂價(萬) | 呎價 |
成交日期 | 臨約日期 | 單位 | 實用(呎) | 成交價(萬) | 呎價 | 訂價(萬) | 呎價 |
價單7B
付款方案
120天現金或即時按揭付款計劃:照售價減4%
1.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支付,並於5個工作日內到指定律師樓簽署正式買賣合約。
2.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天內支付。
3.樓價 90%: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支付。
1.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支付,並於5個工作日內到指定律師樓簽署正式買賣合約。
2.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天內支付。
3.樓價90%: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支付;
(i)「特約銀行」提供即供首按;並由賣方安排財務公司提供第二按揭(第二按揭金額最高為樓價四成,首按加二按合共提供不超過樓價九成按揭),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於提款日起息供分期,第二按揭首三十六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2%(P-2%p.a.)計算,第三十七個月至第六十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1%(P-1%p.a.)計算;其後全期按優惠利率加1%(P+1%p.a.)計算,利率浮動,必須於買方獲「特約銀行」同意承做第一按揭後方成立;或
(ii)買方可向由賣方安排的財務公司申請按揭貸款,貸款額不超過樓價八成半,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於提款日起息供分期,首三十六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2%(P-2%p.a.)計算,第三十七個月至第六十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1%(P-1%p.a.)計算;其後全期按優惠利率加1%(P+1%p.a.)計算,利率浮動。
買方及其擔保人(如有的話)須按賣方安排的財務公司的要求提供足夠文件以証明其還款能力,包括但不限於買方及其擔保人的收入證明及/或銀行紀錄。按揭貸款申請須由安排的財務公司獨立審批。安排的財務公司保留最終批核按揭貸款的決定權。
1.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支付,並於5個工作日內到指定律師樓簽署正式買賣合約。
2.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天內支付。
3.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支付。
4.樓價 8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210天內支付。
1.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支付,並於5個工作日內到指定律師樓簽署正式買賣合約。
2.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天內支付。
3.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支付。
4.樓價8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210天內支付;
(i)「特約銀行」提供即供首按;並由賣方安排財務公司提供第二按揭(第二按揭金額最高為樓價四成,首按加二按合共提供不超過樓價八成半按揭),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210天內於提款日起息供分期,第二按揭首三十六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2%(P-2%p.a.)計算,第三十七個月至第六十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1%(P-1%p.a.)計算;其後全期按優惠利率加1%(P+1%p.a.)計算,利率浮動,必須於買方獲「特約銀行」同意承做第一按揭後方成立;或
(ii)買方可向由賣方安排的財務公司申請按揭貸款,貸款額不超過樓價八成半,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210天內於提款日起息供分期,首三十六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2%(P-2%p.a.)計算,第三十七個月至第六十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1%(P-1%p.a.)計算;其後全期按優惠利率加1%(P+1%p.a.)計算,利率浮動。
買方及其擔保人(如有的話)須按賣方安排的財務公司的要求提供足夠文件以証明其還款能力,包括但不限於買方及其擔保人的收入證明及/或銀行紀錄。按揭貸款申請須由安排的財務公司獨立審批。安排的財務公司保留最終批核按揭貸款的決定權。
1.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支付,並於5個工作日內到指定律師樓簽署正式買賣合約。
2.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天內支付。
3.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支付。
4.樓價 8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0天內支付。
1.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支付,並於5個工作日內到指定律師樓簽署正式買賣合約。
2.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天內支付。
3.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支付。
4.樓價8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0天內支付;
(i)「特約銀行」提供即供首按;並由賣方安排財務公司提供第二按揭(第二按揭金額最高為樓價四成,首按加二按合共提供不超過樓價八成半按揭),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0天內於提款日起息供分期,第二按揭首三十六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2%(P-2%p.a.)計算,第三十七個月至第六十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1%(P-1%p.a.)計算;其後全期按優惠利率加1%(P+1%p.a.)計算,利率浮動,必須於買方獲「特約銀行」同意承做第一按揭後方成立;或
(ii)買方可向由賣方安排的財務公司申請按揭貸款,貸款額不超過樓價八成半,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0天內於提款日起息供分期,首三十六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2%(P-2%p.a.)計算,第三十七個月至第六十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1%(P-1%p.a.)計算;其後全期按優惠利率加1%(P+1%p.a.)計算,利率浮動。
買方及其擔保人(如有的話)須按賣方安排的財務公司的要求提供足夠文件以証明其還款能力,包括但不限於買方及其擔保人的收入證明及/或銀行紀錄。按揭貸款申請須由安排的財務公司獨立審批。安排的財務公司保留最終批核按揭貸款的決定權。
其它優惠
特別折扣優惠1%
價單6C
付款方案
120天現金或即時按揭付款計劃:照售價減4%
1.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支付,並於5個工作日內到指定律師樓簽署正式買賣合約。
2.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天內支付。
3.樓價 90%: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支付。
1.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支付,並於5個工作日內到指定律師樓簽署正式買賣合約。
2.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天內支付。
3.樓價90%: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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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支付,並於5個工作日內到指定律師樓簽署正式買賣合約。
2.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天內支付。
3.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支付。
4.樓價 8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210天內支付。
1.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支付,並於5個工作日內到指定律師樓簽署正式買賣合約。
2.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天內支付。
3.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支付。
4.樓價8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210天內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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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買方可向由賣方安排的財務公司申請按揭貸款,貸款額不超過樓價八成半,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210天內於提款日起息供分期,首三十六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2%(P-2%p.a.)計算,第三十七個月至第六十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1%(P-1%p.a.)計算;其後全期按優惠利率加1%(P+1%p.a.)計算,利率浮動。
買方及其擔保人(如有的話)須按賣方安排的財務公司的要求提供足夠文件以証明其還款能力,包括但不限於買方及其擔保人的收入證明及/或銀行紀錄。按揭貸款申請須由安排的財務公司獨立審批。安排的財務公司保留最終批核按揭貸款的決定權。
1.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支付,並於5個工作日內到指定律師樓簽署正式買賣合約。
2.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天內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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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支付,並於5個工作日內到指定律師樓簽署正式買賣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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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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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買方可向由賣方安排的財務公司申請按揭貸款,貸款額不超過樓價八成半,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0天內於提款日起息供分期,首三十六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2%(P-2%p.a.)計算,第三十七個月至第六十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1%(P-1%p.a.)計算;其後全期按優惠利率加1%(P+1%p.a.)計算,利率浮動。
買方及其擔保人(如有的話)須按賣方安排的財務公司的要求提供足夠文件以証明其還款能力,包括但不限於買方及其擔保人的收入證明及/或銀行紀錄。按揭貸款申請須由安排的財務公司獨立審批。安排的財務公司保留最終批核按揭貸款的決定權。
其它優惠
特別折扣優惠1%
價單5D
付款方案
120天現金或即時按揭付款計劃:照售價減4%
1.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支付,並於5個工作日內到指定律師樓簽署正式買賣合約。
2.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天內支付。
3.樓價 90%: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支付。
1.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支付,並於5個工作日內到指定律師樓簽署正式買賣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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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樓價90%: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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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買方可向由賣方安排的財務公司申請按揭貸款,貸款額不超過樓價八成半,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於提款日起息供分期,首三十六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2%(P-2%p.a.)計算,第三十七個月至第六十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1%(P-1%p.a.)計算;其後全期按優惠利率加1%(P+1%p.a.)計算,利率浮動。
買方及其擔保人(如有的話)須按賣方安排的財務公司的要求提供足夠文件以証明其還款能力,包括但不限於買方及其擔保人的收入證明及/或銀行紀錄。按揭貸款申請須由安排的財務公司獨立審批。安排的財務公司保留最終批核按揭貸款的決定權。
1.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支付,並於5個工作日內到指定律師樓簽署正式買賣合約。
2.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天內支付。
3.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支付。
4.樓價 8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210天內支付。
1.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支付,並於5個工作日內到指定律師樓簽署正式買賣合約。
2.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天內支付。
3.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支付。
4.樓價 8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210天內支付。
1.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支付,並於5個工作日內到指定律師樓簽署正式買賣合約。
2.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天內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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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買方可向由賣方安排的財務公司申請按揭貸款,貸款額不超過樓價八成半,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210天內於提款日起息供分期,首三十六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2%(P-2%p.a.)計算,第三十七個月至第六十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1%(P-1%p.a.)計算;其後全期按優惠利率加1%(P+1%p.a.)計算,利率浮動。
買方及其擔保人(如有的話)須按賣方安排的財務公司的要求提供足夠文件以証明其還款能力,包括但不限於買方及其擔保人的收入證明及/或銀行紀錄。按揭貸款申請須由安排的財務公司獨立審批。安排的財務公司保留最終批核按揭貸款的決定權。
1.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支付,並於5個工作日內到指定律師樓簽署正式買賣合約。
2.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天內支付。
3.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支付。
4.樓價 8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0天內支付。
1.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支付,並於5個工作日內到指定律師樓簽署正式買賣合約。
2.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天內支付。
3.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支付。
4.樓價8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0天內支付;
(i)「特約銀行」提供即供首按;並由賣方安排財務公司提供第二按揭(第二按揭金額最高為樓價四成,首按加二按合共提供不超過樓價八成半按揭),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0天內於提款日起息供分期,第二按揭首三十六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2%(P-2%p.a.)計算,第三十七個月至第六十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1%(P-1%p.a.)計算;其後全期按優惠利率加1%(P+1%p.a.)計算,利率浮動,必須於買方獲「特約銀行」同意承做第一按揭後方成立;或
(ii)買方可向由賣方安排的財務公司申請按揭貸款,貸款額不超過樓價八成半,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0天內於提款日起息供分期,首三十六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2%(P-2%p.a.)計算,第三十七個月至第六十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1%(P-1%p.a.)計算;其後全期按優惠利率加1%(P+1%p.a.)計算,利率浮動。
買方及其擔保人(如有的話)須按賣方安排的財務公司的要求提供足夠文件以証明其還款能力,包括但不限於買方及其擔保人的收入證明及/或銀行紀錄。按揭貸款申請須由安排的財務公司獨立審批。安排的財務公司保留最終批核按揭貸款的決定權。
其它優惠
特別折扣優惠1%
價單4E
付款方案
120天現金或即時按揭付款計劃:照售價減4%
1.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支付,並於5個工作日內到指定律師樓簽署正式買賣合約。
2.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天內支付。
3.樓價 90%: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支付。
1.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支付,並於5個工作日內到指定律師樓簽署正式買賣合約。
2.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天內支付。
3.樓價90%: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支付;
(i)「特約銀行」提供即供首按;並由賣方安排財務公司提供第二按揭(第二按揭金額最高為樓價四成,首按加二按合共提供不超過樓價九成按揭),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於提款日起息供分期,第二按揭首三十六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2%(P-2%p.a.)計算,第三十七個月至第六十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1%(P-1%p.a.)計算;其後全期按優惠利率加1%(P+1%p.a.)計算,利率浮動,必須於買方獲「特約銀行」同意承做第一按揭後方成立;或
(ii)買方可向由賣方安排的財務公司申請按揭貸款,貸款額不超過樓價八成半,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於提款日起息供分期,首三十六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2%(P-2%p.a.)計算,第三十七個月至第六十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1%(P-1%p.a.)計算;其後全期按優惠利率加1%(P+1%p.a.)計算,利率浮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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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支付,並於5個工作日內到指定律師樓簽署正式買賣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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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支付。
4.樓價 8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210天內支付。
1.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支付,並於5個工作日內到指定律師樓簽署正式買賣合約。
2.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天內支付。
3.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支付。
4.樓價8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210天內支付;
(i)「特約銀行」提供即供首按;並由賣方安排財務公司提供第二按揭(第二按揭金額最高為樓價四成,首按加二按合共提供不超過樓價八成半按揭),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210天內於提款日起息供分期,第二按揭首三十六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2%(P-2%p.a.)計算,第三十七個月至第六十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1%(P-1%p.a.)計算;其後全期按優惠利率加1%(P+1%p.a.)計算,利率浮動,必須於買方獲「特約銀行」同意承做第一按揭後方成立;或
(ii)買方可向由賣方安排的財務公司申請按揭貸款,貸款額不超過樓價八成半,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210天內於提款日起息供分期,首三十六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2%(P-2%p.a.)計算,第三十七個月至第六十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1%(P-1%p.a.)計算;其後全期按優惠利率加1%(P+1%p.a.)計算,利率浮動。
買方及其擔保人(如有的話)須按賣方安排的財務公司的要求提供足夠文件以証明其還款能力,包括但不限於買方及其擔保人的收入證明及/或銀行紀錄。按揭貸款申請須由安排的財務公司獨立審批。安排的財務公司保留最終批核按揭貸款的決定權。
1.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支付,並於5個工作日內到指定律師樓簽署正式買賣合約。
2.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天內支付。
3.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支付。
4.樓價 8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0天內支付。
1.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支付,並於5個工作日內到指定律師樓簽署正式買賣合約。
2.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天內支付。
3.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支付。
4.樓價8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0天內支付;
(i)「特約銀行」提供即供首按;並由賣方安排財務公司提供第二按揭(第二按揭金額最高為樓價四成,首按加二按合共提供不超過樓價八成半按揭),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0天內於提款日起息供分期,第二按揭首三十六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2%(P-2%p.a.)計算,第三十七個月至第六十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1%(P-1%p.a.)計算;其後全期按優惠利率加1%(P+1%p.a.)計算,利率浮動,必須於買方獲「特約銀行」同意承做第一按揭後方成立;或
(ii)買方可向由賣方安排的財務公司申請按揭貸款,貸款額不超過樓價八成半,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0天內於提款日起息供分期,首三十六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2%(P-2%p.a.)計算,第三十七個月至第六十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1%(P-1%p.a.)計算;其後全期按優惠利率加1%(P+1%p.a.)計算,利率浮動。
買方及其擔保人(如有的話)須按賣方安排的財務公司的要求提供足夠文件以証明其還款能力,包括但不限於買方及其擔保人的收入證明及/或銀行紀錄。按揭貸款申請須由安排的財務公司獨立審批。安排的財務公司保留最終批核按揭貸款的決定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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